足协原副主席李毓毅一审被控非法收受1200万余元 择期宣判

今天,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足球协会原副主席李毓毅受贿一案。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4年至2021年,被告人李毓毅先后利用担任上海市金山区委副书记、区长、中国足球协会副主席、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足球俱乐部联赛保级、承揽工程项目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1200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李毓毅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李毓毅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李毓毅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中国足球协会职业联赛理事会执行局原局长、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马成全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也于当日由湖北省崇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去年4月28日,中国足球协会原副主席李毓毅涉嫌严重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体育总局纪检监察组和湖北省监委监察调查。

李毓毅今年66岁,武汉体育学院体育人文社会学专业毕业,曾担任上海市体育局党委书记、局长,中国足协副主席,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国务院足球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等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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