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印发社会足球赛事活动管理办法,鼓励举办民间赛事

中国足协官方印发了《中国足球协会社会足球赛事活动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对各会员协会以及社会力量举办民间足球赛事予以了支持。

关于印发《中国足球协会社会足球赛事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会员协会、相关单位和机构:

为规范全国社会足球赛事活动,促进足球事业长期健康发展,扩大足球人口和规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中国足球协会章程》《全民健身条例》,以及自2023年1月起实施的《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社会足球赛事活动特点,编制形成了《中国足球协会社会足球赛事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实施。(通知完)

管理办法第六条指出:“中国足协支持鼓励会员协会、基层足协,以及政府单位和各类社会力量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基础上,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足球赛事活动,以促进足球事业和全民健身事业长期健康发展。”

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指出:“社会足球赛事活动的名称、标志、徽记、吉祥物、举办权、赛事转播权和其他无形资产权利均受法律保护,主办方和承办方可以进行市场开发依法依规获得相关收益,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犯。”

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指出:“社会足球赛事活动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等因素确需变更举办时间、地点、内容、规模或取消的,主办方应当在获得相关信息后及时发布公告。如协议有相关赔偿规定的,主办方应当按照协议予以补偿。”

办法具体内容: 中国足球协会社会足球赛事活动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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