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总结门迪性侵案全部证词 大部分受害人是在他家中被性侵

10月18日讯TheAthleticUK记者团队总结了曼城左后卫本杰明-门迪的庭审纪要,并对受害人的证词进行了梳理。

一号受害人:

指控门迪强奸未遂,据称这是2018年10月在曼城后卫的家中发生的。

据称她晚上下楼去要手机充电器,然后回到卧室洗澡。法庭得知的是门迪走进卧室,把她拉到床上,试图把他的生殖器插入女性体内。

辩方表示他们之间发生了自愿的性接触,但他们没有发生性行为。

二号受害人:

​指控门迪对她的生殖器、肛门以及口部进行了性侵,发生在2020年10月。她称门迪在他家里把自己的手机夺走,然后去了他的卧室,她以为他锁了门。

辩方表示双方发生了口部的交合,但没有插入生殖器或者是肛门。

三号受害人:

指控门迪在2021年1月性侵,当她在这位曼城后卫的家中走路时,他抓住了她的阴道,并对她做出了性行为。

辩方否认了这一说法,称他可能是不小心用手臂碰到了她的腿。

四号受害人:

​指控门迪在2021年7月23日强奸了她,她说他邀请她下楼,然后据称强迫她与他发生性关系。门迪说这是双方自愿的。

六号受害人:

​和四号在同一晚发生的事件,她称自己醒来时发现门迪在用自己的生殖器尝试插入,她马上阻止了他。

辩方辩称他们两人之前发生过性关系,她去过他家11次。

七号受害人:

​指控门迪和他的朋友马图里强奸,但随后法庭被出示了一份马图里和七号女子的不雅自拍视频,她的指控旋即被驳回。

十号受害人:

​指控在同一晚被门迪强奸了两次,被马图里强奸了两次。

控方表示这位曼城后卫在他的陈列室强奸了她,然后她下楼去了他家中的影音室,据称在那里她被马图里强奸。

在离开门迪的家,回到马图里在曼彻斯特的公寓后,据说他第二次强奸了她。

辩方称同案被告和十号女人之间发生的所有性行为都是双方自愿的。

法庭还需要听取三位受害人的证词,11号女子指控马图里强奸,12号女子和13号女子的指控可以追溯到几年前,其中12号女子指控马图里在2012年7月22日至2012年8月30日期间强奸了她。13号女子同时指控这名41岁的男子在2016年9月30日至2016年11月1日期间性侵了她。

审判原定进行15周,也就是说要持续到11月底,但很可能还会持续一段时间,特别是在连续三次休庭的情况下。

在被送去商议并决定共同被告是否有罪之前,陪审团将听取控方和辩方的结案陈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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