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力哈木江回应伪造自由身证明:从未与阿拉尔俱乐部签合同

11月11日讯此前有记者称,前贵州队球员依力哈木江疑似在本赛季中冠联赛中伪造自由身证明转会,对此,依力哈木江本人通过社媒做出了回应。

声明如下:一、本人自2022年5月加盟阿拉尔三五九足球俱乐部至2022年8月离开阿拉尔俱乐部期间,该俱乐部从未与本人签署过任何工作合同,所以不存在本人违约出走之说。

二、本人自2022年9月以自由身球员身份加盟天津富晟足球俱乐部,经过转出和转入两地足协确认,经中国足协信息化平台审核后通过,整个转会全过程真实合法有效。

三、目前社会上及互联网上流传、发布的我伪造自由身证明,擅自离开出走阿拉尔俱乐部的报道均为不实信息,本人所持有的“自由身证明”为合法真实有效的,希望阿拉尔俱乐部可以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不要颠倒是非,本人也希望能申请通过第三方司法鉴定机构对我所持有的“自由身证明”的公章真伪进行合法有效的鉴定,本人愿承担一切后果所带来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事件,阿拉尔俱乐部已经向中国足协中冠联赛组委会关于参赛身份进行了申诉,中国足协,中冠组委会也关于本次申诉进行了听证会,并调取了我所持有的自由身证明以及我转会的全部过程的相关材料,此事件属于等待仲裁结果发布期间,而非网咯上传播的足协尚无回应之说,此举为阿拉尔俱乐部故意搬弄是非颠倒黑白之说,其目的就是为了干扰我训练,比赛的情绪和状态,扰乱我的正常生活。五、自我进入中冠联赛总决赛贵港赛区以后,阿拉尔俱乐部多人多次对我本人进行恐吓,辱骂,骚扰,本人已经多次报警,并向中冠赛区组委会进行安全报备,阿拉尔俱乐部捏造不实信息,并将我的照片发布于不良媒体,对我进行诽谤和侮辱,对于阿拉尔三五九俱乐部以及其法人闫安先生的这种行为我本人表示非常愤慨,对于以上行为我本人已经委托律师对阿拉尔俱乐部及其法人闫安先生的涉嫌诽谤和侵害我名誉和肖像权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并保留相关法律追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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